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80人)(2)
2016-11-29 10:0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4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2017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2015年、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高层次专技岗、短缺专业岗等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gd.huatu.com/)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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