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连平县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43人)(2)
2016-11-23 14: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六、笔试
1.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8日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划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七、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工作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3.组织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连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执行国家及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
附表:
1、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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