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尾市气象局大气科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2)
2016-08-30 11:5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汕尾市气象局将会电话通知确定人员和体检时间。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 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我单位将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招聘信息发布: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www.grmc.gov.cn/)
考生报名邮箱:rsk@swqx.com.cn
咨询电话:0660-3376325
监督电话:0660-3398830
相关附件:
1.附件1:汕尾市气象局2016年大气科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 (国家气象系统编制).xls
2.附件2:汕尾市气象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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