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招聘人员11名 2月27日起报名(2)
2014-02-10 11: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1、岗位能力测试: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评审小组(人数为
奇数,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应聘者不进入面试阶段考试。具体测试内容根据岗位性质,可采取试讲、操作和笔试等考核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公布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
2、面试阶段: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择优用录。
(三)体检
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
页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
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和博士后人员),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纳入我校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岗位要求的具有正高职称的聘用人员,聘为专业技术四级;副高职称的,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应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应届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博士后出站人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专业技术八级。
(五)本公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58500(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58488(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3:广州中医药大学向海内外诚聘“杏林学者”启事.docx
广州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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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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