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通知(2)
2014-01-20 11: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社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结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学术成果、获奖材料及本人简历(简历不需统一,自行制作)。招聘职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及经历的,须提供由相应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的具体年限和经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如配偶为非广州市常住户口须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能够证明配偶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相关资料;如配偶为广州市常住户口,则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即可。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回,并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来对应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能够提供所规定的全部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和参加面试。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包括已经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的),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
2.社会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但在录取之前必须提供,否则不予录取。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应试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通知并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
(一)测试名单
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测试单位和地址将于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在海珠区卫生信息网公布。
非卫生专业招聘职位不举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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