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招考普通雇员19名(4)
2014-01-16 11:4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1)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我局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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