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广州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91名(5)
2013-12-19 11: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成功报名者缴纳考试费,每人55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2、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大专,第二学历为医学影像、本科、学士的不可报名;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第二学历为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按本科学历条件报名。
3、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均采用点击选择,没有专业选项的即为不符合报名专业范围,不接受报名。有关专业对应的问题:(1)专业为中医学、预防医学的不可报“临床医学专业”职位;(2)专业为中医类的不可报“神经内科、妇产科、呼吸内科专业”职位;(3)专业为中医护理学的不可报“护理学专业”职位;(4)专业为药剂的不可报考“药学专业”职位;(5)专业为临床医学的可报“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职位。
4、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关于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区属卫生资源,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新体系,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将重组为海珠区中医医院。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1537(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附件:
1、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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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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