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中山教育局招聘应届毕业生23名公告(2)
2013-12-10 13:4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入围笔试人员有关安排和相关事项。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等。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宣布专业技能测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并于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育系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的入围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招聘单位依据入围考生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现场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测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宣布面试安排和相关事项。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
主要考察其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由中山市教育局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其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教育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可按岗位和考生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事业单位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