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中山市东凤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招聘5人(2)
2013-11-27 17:0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5、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公共科目,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由东凤镇组织人事办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
4、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6、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3、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聘用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东凤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视情况将依次递补考察。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我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东凤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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