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肇庆国家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招聘政府雇员2名公告(2)
2013-08-01 11:2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0758-3646234。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四、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环保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由区环保局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按实际符合资格报名人数确定,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岗位考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环保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肇庆高新网、肇庆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区环保局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定。
七、人员待遇
人员待遇按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肇庆高新区环保局201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肇庆高新区环保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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