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肇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7名公告(2)
2013-06-14 09:3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版)》(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名结束后,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13年7月8日后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8-2271231。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
上午:0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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