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门市直教育行业专场招聘人员公告(3)
2012-07-31 10: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此次招聘岗位将分为A、D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入围面试比例(详见附件)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即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X≥1)。
2、面试前资格复查。应聘者需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当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3. 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不参加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4. 面试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5. 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笔试、面试权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附件1)。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人社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 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放弃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江门市人社局。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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