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
2021-10-12 14: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1.今年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全市无纸化通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后即可持个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3),无需等待网报审核结果再体检。体检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体检,其他时间均不办理)。参加体检时,上午空腹到医院进行体检。10月22日体检医院截止报送体检结果,因复检耽误体检结果报送导致认定不成功,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建议申请人尽早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认定机构。体检结果将在“穗好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2.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认定机构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认定机构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五)材料审核。
10月29日前,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
1.申请人在材料审核期间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状态,并及时根据提示信息在“穗好办”APP进行材料补正。
2.认定机构通过“穗好办”APP对材料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推送《认定材料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穗好办”APP及时确认。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材料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11月12日前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生成证书编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认定结果公示。领取证书方式有2种方式:
1.邮寄。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关注海珠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教新声)和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发布的领取通知。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应在指定医院的体检开放时间内前往体检,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申请人本人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海珠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海教新声)。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9617235、89185320。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海珠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www.haizhu.gov.cn/bmxxgk/content/mpost_7807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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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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