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
2022-04-22 09:5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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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2022年4月23日开展的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改为区开放大学(地址:高明区荷花巷38号)。
2.疫情防控要求:
(1)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持本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且现场认定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并提供佛山市内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外市来(返)佛山市的,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佛山、抵佛山市内后建议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第1、3天),并提供佛山市内现场确认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申请人方可正常参加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能参加现场确认:
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申请人;
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③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申请人;
④不能提供现场确认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申请人。
(3)参加4月23日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持“粤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带星号的或是其他特殊情况,请主动向区教育局报告,由区教育局根据最新要求指引办理(申报电话:0757-88282322 龙老师)。
3.其他事项按照“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和“高明教育信息网”(https://www.fsgmjy.cn)发布的《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执行。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jyj/zgrd/content/post_5239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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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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