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2人(3)
2017-07-07 16: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4.资格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四、考试
各学校自行安排考试,并负责将考试的时间、地点通知入围考试的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工作须在2017年 8月10日前完成,并在考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名单由各学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安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edu.cn)公布。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rlzyj/)和宝安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edu.cn)公示7天。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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