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2人(2)
2017-07-07 16: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需扫描相关资料原件并将扫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宝安区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教育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需同时提交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个人资格条件相关证书及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7、承诺书(原件,空表见附件5)。
8、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已育或已孕人员应当申办《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其他未育、未孕人员填写本承诺书即可。《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及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看资料、交谈(电话交谈)等方式,并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5倍范围内确定进入考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则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均确定为进入考试人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户籍
“考生户籍” 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17年6月30日前)报考。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本科:汉语言文学;研究生:应用数学”,则只有具备相应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具备相应的专业为应用数学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才符合要求。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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