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捐赠会计处理
2022-11-17 11:3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疫情期间的捐赠会计处理为:
1、疫情期间企业发生货币性的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2、疫情期间企业发生非货币性的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发生货币性或非货币性的捐赠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及其他对应的科目进行处理。其中企业发生非货币性的捐赠时,属于视同销售性质的业务,因此需要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一样,对捐赠的产品核算其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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