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捐赠收入会计处理
2022-11-17 11: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1、疫情期间企业取得货币性的捐赠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2、疫情期间企业取得非货币性的捐赠收入并得到对应的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疫情期间企业取得货币性的捐赠收入或非货币性的捐赠收入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及其他对应的科目处理。其中“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项目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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