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3)
2020-06-05 09:28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面试结束后,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面试前的疫情防控安排与笔试阶段相同。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取得专业资格时间先后)。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少于八年,含三年规陪期),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 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84465608;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65736。
监督举报电话: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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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