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2020上半年招聘14人公告(3)
2020-05-26 11:19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www.netda.gov.cn)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923260;
监督举报:0513-83595052。
附件:
1.2020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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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