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清远高新区公开招聘机关单位聘员22名公告(2)
2013-08-01 10:38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未知(三)考试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我区将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1、笔试。采取闭卷书面考试方式,分值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文秘行政辅助岗位另外加试写作,分值为5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面试试题由我区根据专业及岗位需要拟定,分值为100分。
3、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文秘行政辅助岗位考生笔试、写作、面试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
(3)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名额1:1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 四 )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 五 ) 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等情况,在清远高新区网站(http://www. qykfq.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 六 )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安排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首次聘用2年);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招聘人员待遇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区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聘员工资实行年薪制。
年薪标准为:专业技术聘员正高级13万、副高级10万、中级7万、助理级5.2万、员级4.5万;行政辅助聘员硕士研究生学历7万、本科学历4.8万。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区两委办负责解释。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763—3483886 。
4、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763-3483311
附件: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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