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广东警官学院招聘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
2018-09-05 13: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警官学院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成立面试评审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设主任评委1名。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警官学院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告以及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统计面试分数时均需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三)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学院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20-36194863(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6194875(监察室)
附件:
1 广东警官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80904.xls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0180904.doc
3 广东警官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2018年度)20180904.xls
广东警官学院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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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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