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次事业单位招聘48名博士公告(2)
2017-06-27 10:3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17年7月1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发送至省农科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r@gdaas.cn和用人单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
3.报名材料:
(1)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4)。
(2) 个人简历。
(3)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5) 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
(6) 论文代表作3篇(复印件或者扫描电子版)。
(7) 符合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8)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9) 应聘人员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0) 应聘人员可自主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11) 符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 “优秀博士”条件的,可自愿填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项目“优秀博士”申报书》。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条件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及其代码,参见《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允许相近专业应聘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对应的招聘岗位应聘,但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应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院校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4)应聘人员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须先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当在报名时出具,最迟可延至进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资格初审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相关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省农科院人力资源部复核汇总。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 2017年8月1日前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资格复审在复试前进行。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初试
由用人单位制订初试考评考核方案,并组织通过资格初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推荐复试的人选比例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
2017年8月15日前,用人单位将《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初试意见函》、《2017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博士推荐复试人选基本信息表》以及推荐复试人选填报的《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报送院人力资源部。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初定2017年8月17日上午8时至12时(最终以复试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由省农科院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最终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建议人选名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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