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3)
2017-06-08 16: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处理、时事政治、自然科学与文史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2日9:30。具体考场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应试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处申请查分。每个应试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之一的参加报名考试,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的方法: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个人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核;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总成绩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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