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0名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2)
2017-04-14 14:2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1)《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可在政审时提供);
(5)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可在政审时提供)。
六、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6-2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06室。
七、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技能考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一)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录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面试
在笔试、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中,按两项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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