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7年招聘1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4-06 14:5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4月12日上午开通)。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二)系统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录入的部分个人信息与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匹配度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资格复审材料(详见报考指南15点)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指引的资格审核地点进行审核。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地点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1日至5月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加分审核
2014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适当加分(加分细则及审核程序见报考指南16点)。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行测+申论合卷)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发布笔试成绩。
4、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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