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招聘行政人员1名(2)
2014-01-03 11:18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四、招聘程序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
(一)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分值为60分。由我办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考一道申论试题。
2、面试。分值为40分。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3、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笔试前进行,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办人事行政科进行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办负责。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我办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报名时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办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硕士研究生聘员年薪为7万元。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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