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考雇员15名
2013-11-07 11:54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拟公开招考专业技术类雇员、辅助管理类雇员和工勤类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类雇员7名,辅助管理类雇员5名,工勤类雇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报考辅助管理类、工勤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考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条件界定
1、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2、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经验)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3、考生在毕业之前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9日(周一、周二)9:00至18:0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7楼会议室,咨询电话:83055003、83055522。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生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资格审核地点张贴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
各职位依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员由于成绩相同而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3倍的,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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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