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公告(2)
2013-11-06 17:1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教育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六、考试
(一)笔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我校拟招聘人员是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初试环节。
(二)考试分为初试和面试等环节。初试主要是对应聘者进行教学试讲或技能演示或素质能力考察。应聘教师的初试为教学试讲;应聘教育技术人员的初试为技能演示;应聘管理人员(含辅导员)的初试为素质能力考察。如符合初试条件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6倍及以上时,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对应聘者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初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初试和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1、初试。教学试讲主要对应聘者的教学科研能力的考察,时间为20-30分钟;技能演示、素质能力考查主要是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职业适合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时间为20-30分钟。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招聘工作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初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成绩。参加初试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试讲地点的,视为放弃初试资格。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时间为20-3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工作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参加面试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的最终成绩按初试成绩的70%加面试成绩的3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因最终成绩同分造成应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的,同分的应聘者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应聘者的最终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按招聘岗位人数及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应聘者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事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不参加统一安排体检的,按其应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支付。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考察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方式:查阅考察、走访考察与信函考察相结合;
九、公示与聘用
(一)人事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我单位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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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