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共青团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名
2013-05-08 11:2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决定在佛山市内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广东省人事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选调职位 | 职位代码 | 选调人数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科员 | 001 | 1 | 男 | 26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后出生) | 中共党员或团员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说流利的国、粤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过试用期公务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
科员 | 002 | 1 | 女 | 26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后出生) | 中共党员或团员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说流利的国、粤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过试用期公务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
二、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选择与职位条件相匹配的人员,经过笔试、面试和体检,确定拟选调人选,经考察后办理转任手续。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体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者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用人单位决定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按时出具证明、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可由用人单位决定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确定拟任人选。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商调。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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