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韶关南雄市招聘大学生村官80名
2012-12-12 17:1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uangdong.htexam.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及省、韶关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2013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0名大学毕业生,到全市各村任职。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大专学历限南雄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限韶关户籍。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热爱农村工作,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9日(含双休日)。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远程办(市委大楼一楼)
咨询电话:3823446、3889920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南雄市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以及三张小一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近照。报名表请登录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gd.huatu.com/ )自行下载。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按照6:4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
(一)笔试。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政治(占1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90%),不指定参考用书。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名选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
请于2013年1月9日至11日到南雄市远程办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面试成绩请登录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雄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查询。
四、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察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出具的现实鉴定材料、计生情况证明材料等。
六、聘用及待遇
被选聘的大学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再分配到各村。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为“村组织特设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
2、被聘用的大学生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左右,并为其办理社保和医保,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3、被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4、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市、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5、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选聘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和管理,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7、大学生村官流动渠道:
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经过一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经年度考核合格,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②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③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④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续聘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的相关政策待遇。
中共南雄市委组织部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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