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经审核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引进对象。
六、考试
考试采取医学技能考核方式,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
1、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2018年7月11日- 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南雄市卫生和健康局人事与老龄股领取准考证。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健局二楼,联系电话:0751-3822253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医学技能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分数线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后续公布,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医学技能考核。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卫健局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乡镇卫生院、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
(三)聘用人员应按岗位表具体要求承诺在南雄市乡镇卫生院或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进入我市事业单位。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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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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