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报名程序及提供资料:
1.完整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推荐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4张;
5.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签订承诺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19年4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19年4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资格审核
由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以手机短信形式发放报名回执。
六、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 面试形式:答辩;
2.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3. 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七、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八、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名单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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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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