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阳江市江城区招聘校医7名公告
2018-08-08 13:4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广东卫生人才网同步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考公告信息:2018年阳江市江城区招聘校医7名公告,报名时间:8月17日-19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阳江医院招聘,阳江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广东人事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年阳江市江城区招聘校医7名公告
|
|
公告来源:阳江卫生人才网
|
招聘人数:7人
|
报名时间:8月17日-19日
|
考试时间:8月25日
|
阳江华图咨询电话:0662-2828933
|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名和校医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到期取消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阳江市江城区2018年教师和校医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接受计生部门处理或处理期限未超过5年的,不得报考;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3100968(江城区人社局),3109131(江城区教育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继续分类查看>>医学招聘|护士资格|医师资格|药师资格|卫生职称,华图卓坤,专注医考,精于辅导!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华图卓坤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