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专业人员15名公告(2)
2018-06-25 17: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7月11日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5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1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符合岗位要求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需在报名表的“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考核结果。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
5.“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面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类别: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技术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教育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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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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