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4. 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或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经参加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其在省外经评审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经确认取得我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
5.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各级别技术资格具体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三、2018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的报名须知
1. 为规范报考工作,更全面掌握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本考点所有考生均须如实填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该表可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下(见本公告附件3)下载。
2.针对往年报考中出现少数考生伪造学历(或学历鉴定证明)、伪造资格(执业)证件或伪造工作履历(以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挂靠医疗机构报考药师、技师多见)等情况,在此重申:如上述情况一经核实,考点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对以违规手段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者,考试管理部门有权申请吊销其资格证,并予2年内禁止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处罚。
3.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页》(见附件4),加盖单位审核公章。提醒考生留意本人身份证的有效期,如身份证有效期在考试期间过期,须在该页上签订“承诺书”,保证在考试期间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参加考试。从今年起,考生免提交办理资格证所用的证件相片。
四、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考生网上预报名
工作期限: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9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要求在网上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然后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用于现场报名确认的有关材料(参见附件5),并于规定的时限内交由单位或本人到相应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三)报名点现场确认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1.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点及其受理对象、工作期限:各报名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点制订的以下工作时限作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1)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期限:2018年1月2~16日(逢周六、日休息)。
(2)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含原萝岗区)各区卫计局报名点(设在各区卫计局或其指定地点):原则上受理本区卫计局直属单位集体报名,工作期限:2018年1月2~19日(逢周六、日休息)。
(3)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南沙各区卫计局报名点(设在各区卫计局或其指定地点):除受理本区卫计局直属单位集体报名外,另须负责受理本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报名工作,工作期限、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A.花都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2018年1月17~19日;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花都区公益路14号),咨询电话:86836552。
B.番禺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2018年1月8~1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一楼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3、4号窗,咨询电话:34626612。
C. 增城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2018年1月17~19日;报名地址:增城区卫计局人事科(荔城街富力路6号),咨询电话:32855106。
D.从化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2018年1月10~12日,报名地址:从化区河滨南路39号(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四楼档案室),咨询电话:37906312。
E.南沙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确认日期为2018年1月10~12日,报名地址: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政办(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公共卫生大楼304室),咨询电话:84980986。
(4)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4楼): 受理对象为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6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或上述各区内非卫计局直属医疗机构的考生(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计局或广州市卫计委注册),单位集体报名或考生个人报名均可。确认日期2018年1月2~21日(逢周日休息,1月21日当天正常受理),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逢周六下午截止办公时间15:00结束,1月21日(周日)办公时间16:00截止。咨询电话:85600723、85600823、85583751、85239422。
2.报名点受理、审核材料,考生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在接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应即时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公章);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最后面一起装订。
3.交费、报名结束
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纳考务费(广东考区不实行网上收费),考务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最新规定,按每科目50元收取。考生报名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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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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