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人才网同步深圳市考试院考试动态信息:2017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通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广东省药学专业考试考后审核,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医疗卫生考试,广东人事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卫生人才网考试动态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参加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2017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公布。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考后复核材料。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本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6)。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1月3日10:00至1月9日17: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考条件的函》(粤人函〔2009〕1579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三科”和“考二科”2个类别。
(一)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各有药学、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凡在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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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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