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南海区公立医院招聘精神卫生专科人才21名公告
2017-12-22 15:4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广东卫生人才网同步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考公告信息:2017年佛山南海区公立医院招聘精神卫生专科人才21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27日截止,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佛山医院招聘,佛山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广东人事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7年佛山南海区公立医院招聘精神卫生专科人才2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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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佛山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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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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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2月2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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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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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图咨询电话:0757-831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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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建和发展我区精神卫生专科人才队伍,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精神卫生专科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39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南府〔2009〕39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的职位
本次招聘南海区公立医院精神卫生专科门诊医生、护士职位共21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职位待遇
(一)精神卫生专科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区级医院同类岗位人员的人平待遇。
(二)精神卫生专科专业技术人才在编在职人员除工资收入待遇外,还按月发给特殊岗位津贴,其中精神科医生5000元/人•月、精神科护士4000元/人•月。
(三)引进人才的住房待遇
1.引进副高级职称或以上精神卫生专科人才可领取安家费,其中副高级20万元、正高级30万元。引进人员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安家费(首个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前解聘的按每年三分之一的款项退回),或分三年(每年三分之一)逐年领取。
2.引进其他人员在聘期间可享受最长5年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待遇(其中单职工450元/人•月,双职工700元/2人•月)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资格条件以及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设置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毕业生
毕业生应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范围包括两年内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生:精神卫生专业或其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医师资格的在岗注册执业医师(具备精神卫生专业执业科目);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助级或以上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护士:护理专业毕业,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注册执业护士,助级或以上职称,男年龄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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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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