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精神,江门市中心医院定于2017年第四季度到广州高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专场设在广州市普通高等院校,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江门市中心医院校园现场招聘博(硕)士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人员不限年龄、职称,其他人员要求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医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门市中心医院校园现场招聘博(硕)士岗位表》)。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的博士,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 中心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专业方向。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4.应聘者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亲属担任江门市中心医院负责人员的,应聘者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开除处分未满5年;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2015、2016年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所需资料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提供户口本;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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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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