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茂名市茂南区卫计系统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4名公告(2)
2017-11-06 09:2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开发区一方新苑南面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2号会议室,即903、904室;
(三)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四)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广东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或地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考生自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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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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