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医疗工作人员51名公告(第二期)(2)
2017-10-09 11:3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具备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免笔试。
(二)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实际操作测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比例合成考试小计成绩,根据考试小计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测试对象。
(三)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测试需进行为期5天脱产技能操作,主要对考生实践技能的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技能操作实践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考试小计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本单位决定。
(四)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本单位决定。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经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符合顺德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确认条件的,办理确认手续后,可纳入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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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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