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卫生工作人员17名公告(2)
2017-09-18 14:4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三)技能实践环节。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7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满分为100分,由专业技术操作(占40%)及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占60%)构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技能实践、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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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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