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可按同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三)面试
非医学相关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面试。医学相关专业采取专业技术操作考试(口述形式)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五、有关说明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先后,则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以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该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从该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从该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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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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