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初审:根据网上递交的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我院将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名单及短信通知笔试面试地点及时间。请考生微信关注“佛山市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并保持手机通畅。
复审:笔试面试当天将相关纸质材料、证件提交现场复审。
所需材料:《南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面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笔试、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在同一天进行)。笔试、面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考察内容为: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南海区医院管理局网站(http://ygj.nanhai.gov.cn/cms/html/nh_ygj/index.html)和我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至10个工作日。凡正在我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我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再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实践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五)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医院管理局网站(http://ygj.nanhai.gov.cn/cms/html/nh_ygj/index.html)和我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 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医院管理局网站(http://ygj.nanhai.gov.cn/cms/html/nh_ygj/index.html)、南海一点通(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nanhai/index.html)、南海区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和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1.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凭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2.如考生同时报考区内多间公立医院,考生一旦取得《聘用通知书》,即无法获得区内其他公立医院聘用资格。在取得《聘用通知书》后放弃受聘资格者一年内不得报考区内公立医院。
3.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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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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