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护理岗位按初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以及英语表达水平,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护理岗位为初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五)院长书记办公会议审批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拟聘用考察,着重审核拟聘人选个人档案,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手续。
(八)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聘用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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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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