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考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及电话 |
现场 报名 |
现场报名:2017年6月13- 15日08:00-12:00,14:30—17:30 |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 路30号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 曹小姐、刘小姐、刘先生:0756-2218360,0756-2128902。 |
邮寄材料报名 |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 路30号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19000 |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5和2016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协议或其它同等效用的证明;珠海生源2015、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珠海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珠海生源参加高考证明材料;2015、2016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现场报名人员,于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并确认考试资格;邮寄材料报名人员,根据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017 年6月19日在“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验核。审查时间及地点:2017 年 6 月22日(8:30-12:00,14:30-16:30)(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6月23日23:00时前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及招聘病理学、精神病、妇产科(含妇科、产科)、儿科、助产等5类紧缺专业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实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依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查通知》等事项,将于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资格复查
体检及考察对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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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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