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国家人事考试专业机构命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检验类、财务类、管理类等9个专业类别,笔试内容为相关类别基础知识(其中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取消或调减岗位,或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报考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6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
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及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无法提供有效鉴定证明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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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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