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预测 热点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2)
2011-11-22 16:58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 作者:广东华图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四)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7.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要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按照“积极引导、依法管理、整体管控、确保安全”的原则,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健全网上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及时跟踪舆情动态、研判舆情走势、评估舆情影响,积极主动地引导网上舆论。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
1、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保障房建设为例
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作为“十二五”最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之一,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大剂量注入到市场与保障严重失衡的中国住房市场,期冀释解深陷房地产倚重症的中国经济。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政府主导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甚至通过短期内使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超过商品住房供应量,是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现实要求,也是履行各级政府基本职责的必要举措。 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发达国家都经历过为缓解住房结构性短缺,大规模建设公共住房的阶段。相比较,只是中国在短短几年内要完成的任务量史无前例。实现这一目标,完全可以充分利用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托底”,实现从目前保障性住房占城镇住房不及7%,到“十二五”末提高到20%的目标,我国也有足够的财力支撑。
目前,保障房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首先,从制度层面,虽然中央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从资金、土地到分配作出了顶层规划,但在执行层面还需要地方切实地端正态度。一些地方有钱修高速公路,说到保障房,资金就百般困难;有地建高尔夫球场,轮到保障房,土地就万分紧张。 其次,保障性住房是国民收入向民生倾斜的一次再分配。但从现实来看,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单位集资建房“借尸还魂”现象,打着“保障房”之名,行福利化分房之实,如果不能有效割断旧有的利益分配链条,如此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将带来更大的社会分配不公。 其三,保障性住房建成之后,还面临管理、维护等长期任务。这部分职能以及资金的运转采取何种方式,应提前规划,避免保障房陷入公房沉疴。
良好的住房保障,不但可以熨平现实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波动,还可以促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以及社会的和谐。不少发达国家在保障住房方面的实践表明,基于良善的制度设计,住房保障不但不会成为政府的财政包袱,相反还可能创造经济增长的大机遇。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8点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这一论断,可以从以下角度认识、理解、掌握。
1.权益问题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原因。权益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是行为主体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创造和享用外界对象以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殊社会关系。追求权益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又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利益矛盾日趋复杂。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权益矛盾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一切,归根结底在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尊重、充分实现和有效维护,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
2.维护群众权益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价值取向。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我们党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决定了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统一性和内在一致性。因此,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将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首要选择、把群众权益作为优先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事事、处处、时时为群众着想,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富民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更广泛的普通民众。
3.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是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在现代社会,法的根本职能在于维护保障合法权利、限制规范权力运行。政府权力源于人民,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政府的基本使命。而政府要真正履行好这一使命,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建设法治政府。比如,就拆迁这一焦点问题为例。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