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聘授薪人员公告
2022-04-11 18: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南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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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明珠湾管理局)是根据《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设立,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人民政府领导,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机构,承担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以下简称明珠湾起步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产业发展等职责,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决策科学、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建设粤港澳合作核心区和国际高端产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为确保日常工作运转顺畅,充实人力资源配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珠湾管理局现面向全国招纳英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明珠湾管理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授薪人员11名。具体详见《明珠湾管理局公开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或2022年毕业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良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违纪违法现象;
7.聘用后不构成回避关系(凡与明珠湾管理局高级管理人员、部门正副职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等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二、薪酬待遇
明珠湾管理局本次招聘授薪人员薪酬区间为18万元至35万元,享受法定福利(五险二金),统一福利(通讯、交通、餐费补助、健康检查、团体商业保险等)和专项福利(生日、结婚、生育等慰问,节日津贴、培训等)。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素质评估)、体检、考察、公示及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条件,报名方法和需提交的材料,招聘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09:00至4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zhao/gzmzw202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相关信息同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gzns.gov.cn/zwgk/tzgg/)及明珠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3.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返乡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招聘岗位年龄、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之日。
(4)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认真核对岗位资格条件,特别是关于学历学位的要求,请详见《明珠湾管理局公开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
(5)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明珠湾管理局研究后,视情况可减少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也可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
(6)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考核(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需视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资格初审
由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笔试前将安排时间试考,应聘人员需自行准备符合笔试要求的软硬件设备与环境,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将通过短信、邮件及在明珠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本次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包括线上人才测评(心理测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三类。线上人才测评(心理测试)不占分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将各岗位笔试合格及以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取成绩高者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照实际通过笔试的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由明珠湾管理局安排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2次(含)。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和举止仪表、个性等。明珠湾管理局可根据国内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取成绩高者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采取面谈的方式,可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进行面谈,通过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履历、业绩、专长、性格等各方面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决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应聘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分两类人员进行考察,对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组织考察;对在民企、外企工作或港澳籍应聘人员,采用第三方背景调查的方式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背景调查、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明珠湾管理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明珠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任的人员,由明珠湾管理局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经明珠湾管理局研究,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对于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匹配性不高的,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防疫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各考试环节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3)。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明珠湾管理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本人诚信档案。
(二)明珠湾管理局为法定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的,视为熟知并遵守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若有违反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明珠湾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ns_zzrs@mzwgz.cn。
2.联系电话:020-39006208。
3.微信公众号:广州南沙明珠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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