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给排水业务人员公告
2021-08-21 15: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招聘信息:2021年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给排水业务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021-07-03 至 2021-07-07,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招聘,给排水业务,公告,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21年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给排水业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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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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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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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07-03 至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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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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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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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副处级,加挂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牌子。负责履行对区内的自来水、污水和河涌水的水质监测,节约用水,企业筹建和生产、居民生活的供水管理服务,供水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监管,对区内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和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职能等。为满足水质监测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编外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管理岗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相应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以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以招聘公布的《职位表》为准。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招聘条件
工程管理岗:招聘人数3人,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2人,社会人员1人,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我中心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至7月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于2021年7月3日至7月7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资料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审核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五)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五、录用办法
通过笔试按1:5比例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择优录用,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通知面试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鉴定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告。
报考人员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1657)
附件:
原文标题: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给排水业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339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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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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